长大校发〔2007〕96号
关于启用长江大学校标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长江大学校标,经过公开征集、专家评选、校领导审定,现对校标试用稿予以公布,开始启用。
长江大学校标是长江大学的标志和象征。它体现着学校的办学特色、办学理念和学校精神,是学校历史和文化的积淀、浓缩和发展,对增强广大师生和校友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增强广大师生的长大意识,将具有积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。
希望各单位以此为契机,切实加强对校标的学习和宣传,并按规范进行使用。广大师生要牢记校标,深刻领会校标的内涵和精神理念,继承学校优良传统和丰富学校校园文化,勇于进取,敢于开拓,不断赋予校标新的内涵,做好本职工作,努力铸造长江大学新的辉煌。
附件:1.长江大学校标图案及释义
2.长江大学校标使用规定
二○○七年六月二十一日
主题词:校标 管理规定 通知
长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6月21日印制
校对:吴靖静 (共印80份)
附件1
长江大学校标及释义

校标 ● 色彩
长江大学校标释义
1.校标以长江大学组建时落成的主教学楼为主体图案,做为长江大学的标志,其形状为“一体两翼”,象征长江大学以教学为中心,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。
2.校标主体色彩为蓝色和绿色。上方为蓝色,代表蓝天;下方为绿色,代表绿地;中间为教学主楼,蓝天绿地与教学主楼浑然一体,象征天地人的和谐统一。同时绿色又寓意勃勃生机,天蓝色寓意前景广阔,深蓝色寓意严谨理性。
3.校标中主楼顶端的钻塔象征石油学科,是长江大学优势学科的代表,同时又寓意长江大学蓬勃向上,追求卓越的志向;下方宽阔的绿地既代表农业科学与技术学科,又代表了长江大学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宽广的学科群;
4.校标外观由四个同心圆形成环带,环绕长江大学中英文标准字样,寓意长江大学由四校合并,体现四校同心,共创美好明天。



